公共廣播系統由運營廣播子系統和車輛段廣播子系統兩部分組成。兩部份相對獨立。正常工作模式時,由新造控制指揮中心統一調度全線的運營。后備工作模式時,由大石控制指揮中心統一調度全線的運營。兩個控制中心可互為后備。
根據地鐵運營的特點,將公共廣播系統設計成運營廣播子系統和車輛段廣播子系統兩部分。 即:
1、運營廣播子系統
采用控制中心級和車站級兩級控制方式,由2個廣播控制中心和11個車站的廣播分中心及傳輸接口設備等組成。主要用于對車站乘客、維修和運行人員進行廣播。正常情況下以車站廣播為主,在事故狀態中以防災廣播為主。
2、車輛段廣播子系統
車輛段廣播子系統為一套相對獨立的區域廣播系統,供車輛段運轉值班員、信號樓值班員對相應區域播音區進行定向語音廣播。